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页
政策法规
动态新闻
创新园地
学校浏览
地市窗口
招生快递
就业服务
师资聘用
在线答疑
网站导航
关于我们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陕教社管[2005]13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已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中,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为了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以及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发展职业教育新的增长点抓紧抓好

目前,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劳动就业,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给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中等职业教育投入一直不足,加之近年来调整教育结构,一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经过资源整合,改办为高职院校,使得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解决这一矛盾,有效途径就是在加大政府投入办好现有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把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新的增长点,广泛吸引民间资金,使中等职业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近几年,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有了一定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培养了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规模总量偏小,在中等职业教育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办学水平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新跨越。

二、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办学环境;要通过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公、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十一五”期间,全省将大力推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使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数、招生数和在校生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占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明显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建成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特色鲜明、深受社会欢迎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全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要较上年度增长20%,要建成10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到2007年,全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要占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规模的20%,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达到10所以上。

    三、采取得力措施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一)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当前,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重点是扩大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既要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新建一批学校,又要注重加强现有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关中各市要在进一步扩大资源中,做强个体,壮大整体;陕南、陕北要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吸引社会资金兴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解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积极帮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拓宽办学经费筹措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提供资助和捐赠。

    (四)切实保障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引进人才、接收高校毕业生,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研和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教职工社会保险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鼓励在职公办教师和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五)鼓励民办高校,充分挖掘潜力,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引导停止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转轨定向,改办为中等职业学校。

    (六)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建设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学校,积极扶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按照设置标准,在旅游业、制造业、现代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设置一批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中等专业。

    (七)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纳入国家政策扶持范围,在专向经费使用、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等方面向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八)加大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让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参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事业中做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领导,依法管理,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是加快发展民办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领导。

    (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当地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健全管理制度。

    (二)要指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要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运行。

    (三)要引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有效地增加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受教育者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充分利用民办学校机制灵活的优势,采取得力措施,造就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努力把技能性、操作型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四)要指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引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办好特色专业。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主管:陕西省教育厅
主办: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 Email:sgzx@sxmbedu.gov.cn
制作:陕西省民办教育网 Email:master@sxmbedu.gov.cn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2003